内价协[2007]第2号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2007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7]162号)精神,定于2007年4月1日—4月30日办理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凡通过2006年及以前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行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均可申请注册。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可登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网上填报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内蒙古注册机构审核。
(二)上报书面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两份;
2、2006年以前考取的造价工程师附上历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
3、聘用合同一份;
4、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书面材料直接报内蒙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审核。
三、注册时间
2007年4月1日—4月30日为网上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请各位初始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按时上报注册,4月30日下午5:30分关网后一律不再受理注册。
四、初始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费用每人200元。